新规第4天,北京消防等开出罚单!物业罚10000、个人罚1000!
8月1日,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施行的第一天,北京市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针对辖区一高层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的行为,开出了全市首张罚单。
8月1日
应急管理部制定的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下称《规定》)
正式施行
8月3日
北京西城区消防救援支队
针对辖区一高层小区内的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的行为
开出首张罚单

据悉
违规的小区物业公司被罚款10000元
违规的居民个人被罚款1000元

8月3日下午
西城区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员
到六铺炕高层居民楼
对前期发现的消防隐患进行复查
在此前的检查中
执法人员发现有居民楼楼道内
存在部分区域堆放杂物、
停放电动自行车等消防隐患问题
执法人员现场告知物业公司
和居民个人立即整改

执法人员在昨日的复查中发现
该高层居民楼内仍然存在
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依据《规定》
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
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
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
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对违反上述要求,拒不改正的
由消防救援机构
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
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
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随后
西城区消防救援支队依《规定》
对违规的经营性单位
即小区物业公司处以10000元罚款
对违规的非经营性个人
即居民个人处以1000元罚款

北京消防提醒:
消防安全无小事
别看公共通道里的杂物算不上什么
可是这恰恰是很多火灾事故的元凶
而且,一旦发生火灾事故
这些杂物就可能成为
阻碍救援的绊脚石
而且近年来
由电动自行车引起的火灾越来越多
各地区都加强了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
不仅是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的质量
做了更高的要求
对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充电也做出了要求

美好的环境需要你我共同维护
为了不影响楼内公共卫生
与居民的正常出行
请大家切勿占用消防通道
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室外安全地点
来源:北京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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