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场所具有物资集中、火灾荷载大的特点,特别是储存甲、乙类物品的仓储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扑救难度大,易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影响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必要从消防安全检查等方面入手对其实施严格管理。
1、防火检查
(1)仓储场所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各部门(班组)每周应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2)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b) 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c) 安全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d) 室内仓储场所是否设置办公室、员工宿舍;
e) 物品入库前是否经专人检查;
f) 储存物品是否分类、分组和分堆(垛)存放,防火间距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存放影响消防安全的物品等;
g) 火源、电源管理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h) 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i) 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消防设施有无损坏、停用、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j)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2、防火巡查
(1)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仓储场所应确定防火巡查人员,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可利用场所视频监控等设备辅助开展防火巡查。
(2)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b) 有无吸烟和遗留火种现象;
c) 进入库区的车辆有无违章;
d) 装卸作业有无违章;
e) 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f) 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等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g) 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h) 门窗封闭、完好情况;
i)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3、火灾隐患整改
(1)仓储场所对在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消除。
(2)仓储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改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人员;
b) 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并对整改完毕的进行确认;
c) 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d) 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e)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应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f)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的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函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g) 对涉及城乡规划布局、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4、消防档案
(1)消防档案要求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仓储场所应建立消防档案,内容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依法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应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b) 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c) 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2)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场所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b) 场所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
c) 消防组织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员;
d) 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e)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配置情况;
f) 专职(义务)消防队人员及装备配备情况;
g) 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作业人员的基本情况;
h) 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文件。
(3)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
b)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各种法律文书;
c) 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测试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d) 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e) 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f) 有关电气设备检测、防雷装置检测等记录资料;
g) 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h)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消防演练记录;
i) 火灾情况记录;
j) 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以上内容参考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GA1131-2014,仅供交流,依据以上内容所做的任何决策、作为或不作为,后果由行为人自行负责。
海湾消防安全有限公司主营:GST海湾消防报警设备销售,消防工程施工改造,气体灭火、电气/漏电火灾、消防水系统施工安装,售后维修保养,检测,调试,海湾消防网站://www.beautifularticle.com/;海湾消防服务热线:4006-598-119